
- 索 引 号:XM04109-01-01-2022-002
- 备注/文号:厦海文旅〔2022〕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2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担任海沧区保生平安中青草药文化传习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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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担任海沧区保生平安中青草药文化传习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 AI阅读
来源: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2-2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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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保生平安中青草药文化传习中心:
你中心《关于担任海沧区保生平安中青草药文化传习中心的申请书》收悉。鉴于海沧区保生平安中青草药文化传习中心业务范围主要是开展中青草药文化弘扬传播、传承保护等工作,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经研究,我局同意担任海沧区保生平安中青草药文化传习中心业务主管单位。
你中心登记成立后,在运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涉及超出业务范围的工作,不涉及违法违规的事务。
特此批复。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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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