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9-01-01-2023-009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7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担任海沧区后柯海印放火狮民俗文化传习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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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担任海沧区后柯海印放火狮民俗文化传习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 AI阅读
来源: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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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后柯海印放火狮民俗文化传习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求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担任厦门市海沧区后柯海印放火狮民俗文化传习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书》和《承诺书》收悉。鉴于海沧区后柯海印放火狮民俗文化传习中心的主要业务为:开展“放火狮”民俗文化的交流、研讨、展示,弘扬“放火狮”民俗文化、增进理解共识,推进海峡两岸民间的交流和合作,保护“放火狮”民俗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经研究,我局同意担任海沧区后柯海印放火狮民俗文化传习中心业务主管单位。

  今后你中心在运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涉及超出业务范围的工作,不涉及违法违规的事务。

  特此批复。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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