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5-00-2017-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7〕1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24
  •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窨井设施基础信息排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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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开展窨井设施基础信息排查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2-2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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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开展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标准

  现状窨井数据准确,各窨井权属明晰、位置准确,设施安全、平整、完好,防坠网安装符合要求,均设有信息牌且信息清晰、完整。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窨井设施基础信息排查登记统计台账

  1.建立两本登记统计台账

  一是各窨井设施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局、海沧公路分局、各街道,下同)建立各自管辖窨井设施的基础信息登记统计台账;

  二是区建设局建立全区窨井设施基础信息登记统计台账。

  统计台账应包括窨井数量、位置(信息牌编号)、井盖是否平整、完好、可燃气体检测、防坠网安全状况、窨井信息牌、维护状况、检查时间、检查责任人、监督责任人等要素。

  2.台帐建立方式

  一是在城市道路红线内的窨井。由各窨井设施责任单位根据城市道路名称逐条统计,其中属海沧公路分局分管的道路,由海沧公路分局牵头汇总后反馈至区建设局,其他道路由区建设局牵头汇总;尚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尚未移交产权单位的窨井设施,按区政府的责任单位分工分别由区建设局、区交通局牵头逐条道路登记统计,建立台账并汇总。

  二是在城市道路红线外的窨井。由各窨井设施责任单位、各街道采取以居委会管辖范围为单位,对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或住宅区、开发区内以及其他地点、场地(所)的窨井设施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各街道负责汇总辖区内各居委会报表并反馈至区建设局。

  (二)加强对问题井盖的整改工作

  各责任单位在做好窨井设施基础信息逐一排查摸底的同时,对发现井盖(板)、井框、井箅丢失、损毁、移位以及井体下沉、塌陷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窨井设施,须及时予以补缺和按规范标准修复;完善窨井设施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窨井设施地理位置的准确定位;进一步落实井深1.2米以上的窨井应全部安装具有拒腐蚀、抗老化、承载100公斤以上重量的安全防护网的规定。

  (三)开展窨井设施可燃气体检测、排水管道清淤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开展窨井设施可燃气体检测,重点检测排查与燃气管、化粪池邻近区域的窨井、管网及雨污水管网,一旦发现可燃性气体超浓度的,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落实排查水管道清淤工作。

  (四)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及加强演练工作

  各责任单位应在排查基础上,完善应急预案工作并加强演练;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备足应急物资,责任人和联络人的手机保持畅通,确保随时应急处置。

  三、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见附件《海沧区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按分解表内牵头责任单位统一报送登记统计台账。

  四、排查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28日前。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研究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部署本部门单位工作。

  第二阶段:5月31日前。各部门单位确保信息采集100%到位、隐患清理100%到位、责任落实100%到位。

  第三阶段:6月30日前。核查、核对已排查窨井设施基础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第四阶段:7月1日—9月30日前。持续开展滚动排查,进行动态管理,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各类风险隐患开展强力清理整治,确保各项安保工作绝对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一是各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排查采集,确保排查信息100%真实、准确。二是各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履行的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单位、人员责任。

  (二)做好大排查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责任单位、各牵头责任单位每月10日和25日将《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情况月报表》、2月28日前将《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责任人员花名册》、《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工作方案》、8月25日前将《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区建设局(邮箱:314851515@qq.com)。

  (三)开展窨井设施排查专项督查。

  区政府办从3月起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采取核对排查台账和实地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漏错等问题较多的,将追究责任单位、人员责任。

  附件:1.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2.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责任人员花名册

  3.(1-6):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统计台账(电子版另发)

  4.(1-3):窨井设施基础信息大排查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另发)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联系人:陈雨正联系电话:1516009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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