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1-00-2017-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7〕1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10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海沧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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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成立海沧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2-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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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海沧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推进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中的重大事项,制定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方案,组织对各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督促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1631号)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考核结果拟定考核等次、奖惩措施、约谈对象等建议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审定后向各部门通报考核结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伟平   区政府副组长

  副组长:朱校园   区政府办主任

      张 勇   区商务局局长

        李龙甲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陈朝峰   市粮食局第二分局局长

  成  员方学习   区委编办主任

       李龙甲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简永丰  区发改局局长

      杨  文   区财政局局长

      陈福杨   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局长

      潘飞舟   海沧环保分局局长

        王  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英    海沧规划分局局长   

      卢少进   区建设局副局长        

      李  芳   区统计局局长

       余智毅   市粮食局第二分局副局长

  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第二分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第二分局局长陈朝峰局长兼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任办公室成员。

  考核工作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自然调整,并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016年度海沧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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