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1-00-2017-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7〕1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10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海沧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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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海沧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推进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中的重大事项,制定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方案,组织对各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督促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16〕31号)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考核结果拟定考核等次、奖惩措施、约谈对象等建议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审定后向各部门通报考核结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伟平 区政府副组长
副组长:朱校园 区政府办主任
张 勇 区商务局局长
李龙甲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陈朝峰 市粮食局第二分局局长
成 员:方学习 区委编办主任
李龙甲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简永丰 区发改局局长
杨 文 区财政局局长
陈福杨 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局长
潘飞舟 海沧环保分局局长
王 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英 海沧规划分局局长
卢少进 区建设局副局长
李 芳 区统计局局长
余智毅 市粮食局第二分局副局长
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第二分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第二分局局长陈朝峰局长兼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任办公室成员。
考核工作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自然调整,并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016年度海沧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