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01-01-00-2018-007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8〕10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6
  • 内容概述: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马上就办”掌上便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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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马上就办”掌上便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1-0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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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马上就办”,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我区各政务部门掌上便民服务能力,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马上就办”掌上便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结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i厦门”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137号)具体任务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梳理公布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在充分利用已梳理的市、区、街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由各相关部门梳理完成本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推进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办事要素同源管理发布,促进办事流程更加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审改办、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二、进一步加大电子文件的应用。强化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符合要求的电子证照应视作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凡是电子证照库已有的电子证照,各政务部门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证照,并在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不得拒绝申请人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并在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三、提升“EMS+政务”服务。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应加快审批系统、互联网申报系统与邮政快递系统的对接改造工作,所有尚无法完全电子化的办事事项均应支持邮政快递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区邮政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四、进一步提升“i厦门”平台移动便民应用。

  (一)统一身份认证。

  由“i厦门”APP完成与闽政通APP的用户交叉互认,实现用户信息的平台间共享,做到用户一次注册,在办理跨部门的多个服务事项时实行“一号通行”,免去用户重复注册、重复登录的步骤。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已有分散认证体系要逐步同“i厦门”对接整合,由“i厦门”统一对接闽政通APP。(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二)提高个性化服务水平。

  对“i厦门”APP的用户进行数据画像,利用大数据等功能,根据用户的信息属性、办理事项的前后关系、事项订阅的要求等进行自动筛选与信息推送,以用户为中心,打造个人和企业专属主页,提供智能关联办事事项推荐。(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三)加大服务资源互通共享。

  通过政务协同共享平台调用国家部委、省级统建业务系统等服务资源,复制推广“i厦门”APP积分入学、居住证办理等掌上便民经验做法,以解决群众办理的堵点难点为导向,通过分析相关业务流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对跨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全过程进行流程再造,推动跨部门业务流程持续优化和实现掌上办理。(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四)拓展重点领域掌上便民服务。

  依托“i厦门”平台移动端,加快推动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实现更多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服务事项“掌上办”。(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五)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运营推广。

  积极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网点等渠道进行“i厦门”APP的推广,“i厦门”要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线下推广平台和服务窗口,开展线下服务和推广。(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六)提升服务可用性和安全管控能力。

  加强接入“i厦门”平台的便民服务资源可用性监测,按照“i厦门”平台安全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提高平台稳定性,确保服务项目7×24小时可用。(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七)加大对政务服务掌上办理的效能督查。

  将各部门的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理事项数量在本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总量的占比情况、掌上办理事项的可用性和易用性作为审批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区政府办、区经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审改办)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掌上便民服务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