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1-00-2021-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21〕8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31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3-31 10:21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海沧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海沧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海沧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厦门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以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厦门行动计划〉的通知》(厦委办发〔2021〕5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12号)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海沧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方面

  1.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各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工作内容:推进京口岩居住小区二期1.2.5-8#楼、大溪花园二期一组团、佳盛花园一期、兴钟林安居房三期、佳芸花园等项目建设,尽早实现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城建集团(土地公司)

  (注:排在第一位的为本项工作牵头单位,下同)

  2.房屋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任务: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工作内容: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利用市级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建立所有房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各街道

  (二)交通品质提升方面

  1.城市道路提升

  工作任务:新改建市政道路10公里。

  工作内容:围绕完善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推进信息产业园、孚新工业园、东屿CBD等重点片区项目建设,新改建市政道路10公里。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各街道、海投集团、城建集团

  2.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新增945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

  工作内容:对符合设置停车泊位的城市道路,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同时利用学校配套项目以及开发闲置土地储备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教育局、城建集团、土地储备公司

  3.公共交通提升

  工作任务: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完善辖区公交线网。

  工作内容:推进慈济公交首末站建设,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逐步加密乡村公交线路,完善辖区公交线网。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城建集团、海沧公交、海沧农客

  4.交通整治

  工作任务: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隐患点段整治工作。

  工作内容:及时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布警示提醒;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2处重点隐患整治;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型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夜查”统一行动,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道交办,交警大队

  5.慢行示范区建设

  工作任务:开展滨河慢行道与景观节点建设、自行车道建设、退线绿地改造提升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

  工作内容:根据省、市对我区的指标要求,做好提升改造慢行绿道10公里。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城建集团

  6.农村公路提升计划

  工作任务:2021年底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造5公里以上,在2021年底实现全区通自然村(组)道路硬化率100%。

  工作内容: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推进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APP巡查有序开展,推动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各街道、城建集团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方面

  1.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0公里。

  工作内容: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0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城建集团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工作任务: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0公里。

  工作内容: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0公里。继续推进海沧区污水处理厂新、改建项目投产使用及海沧建成区正本清源改造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城建集团

  3.城乡供水改善

  工作任务:启动实施一批农村自来水抄表到户项目。

  工作内容:推进凤山社区农村自来水抄表到户改造工程、青礁村芦塘社农村自来水抄表到户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海沧街道、东孚街道、城建集团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计划

  工作任务:结合农村溯源排查和现状评估情况,梳理村庄生活污水存在的问题。

  工作内容:结合农村溯源排查和现状评估情况,梳理村庄生活污水存在的问题,针对村庄的问题精准设计整治方案,并由属地街道作为业主,城建市政中心作为代建,策划村庄整治方案,提高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开展对洪塘、莲花、东埔、山边、温厝、海农、贞庵、石塘、一农、霞阳等10个村庄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各街道、城建集团

  (四)风貌品质提升方面

  1.城市园林绿化提升改造

  工作任务:完成新增或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地面积8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0公顷)、郊野公园25公顷;完成新建或改造提升5处以上立体绿化、5处“口袋公园”。

  工作内容:根据市市政大提升会议精神,结合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工作部署,以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为目标,继续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高颜值大会要求。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城建集团

  2.城市夜景照明提升

  工作任务:推进城区道路路灯LED节能改造293盏。

  工作内容:海沧区对新移交的道路路灯进行路灯LED节能改造,拟计划改造路灯293盏。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城建集团

  3.城乡建筑风貌品质提升

  工作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1000幢以上裸房整治,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辖区内无存量裸房;2021、2022年每年建成一幢以上示范房。

  工作内容:按照区级统筹指导,街道具体负责,强化部门协作的原则,以打造“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区创建任务为抓手,以“无裸房、有风貌、有机制、有示范”为目标,积极推动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农村建房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编制推广具有海沧地域风貌的农村建房通用图集或建筑立面图集并严格按照图集审批管控,建立健全农房设计指导服务,全面强化农房建筑风貌、质量安全管控。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各街道

  4.魅力休闲空间建设

  工作任务:实施开展一个古树“一树一园”项目建设。

  工作内容:对东孚寨后古树小公园周边环境进行整理,铺设园林、小广场,配套休闲座椅等。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东孚街道

  (五)管理品质提升方面

  1.城市网格化管理提升

  工作任务:以智慧城管建设规划为指引,加快建设和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网格图划分和网格员设置、网络绘制,梳理区级智慧平台体系建设需求,优化平台架构设计和功能规划。加快智慧平台体系建设,推动“一网统管”,提升网格化管理时效。实现专项管理、专项执法等共性功能,实现数据资源最大化整合。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杆线设施整治

  工作任务:推进试点示范村杆线整治。

  工作内容:抓紧推进过坂社区后坑杨厝杆线整治;今年重点推进洪塘村赤土社、一农社区下陈村和新垵村新垵中路到古民居一条街的杆线规整,确保年底见成效。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计划

  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常态化农村垃圾治理,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宣传提升。

  工作内容:一是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执法力度,要求各街道严格落实8个重点村的垃圾分类整治提升方案,改变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后局面;二是继续加强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投入,取缔现存的不正规临时投放点,加强对各投放点的日常管理维护。三是探索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结合清洁楼功能转换进行生厨、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四是加强考评检查,持续开展农村环卫作业考核,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力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

  4.村庄清洁行动

  工作任务:推进村庄环境干净、整洁,不断提升宜居水平。

  工作内容:持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一是结合城市综合考评、爱国卫生运动等,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房前屋后、边角空地、沟渠水渠、边远山地的各类杂物和垃圾;二是结合试点村建设,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各街道

  5.绿盈乡村建设计划

  工作任务:提升创建1个高级版和1个中级版“绿盈乡村”。

  工作内容:按照省市任务要求,对海沧区18个“绿盈乡村”开展入村调查,完成村庄基本信息采集,以及完成103小项建设指标材料收集,2021年海沧区拟计划提升创建1个高级版和1个中级版“绿盈乡村”。

  责任单位:海沧生态环境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各街道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1.创建老城更新样板

  工作任务:洪塘社区赤土社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工作内容:主要推进四个工程,分别为:1.赤土社文化中心建设工程:结合当地环境,改造破旧闲置老宅,保留老宅特色。2.赤土社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白改黑、埋设污水管道、步行道、村容村貌环境提升。3.赤土社村内环形主干道修缮工程:白改黑、路面修缮、新设路灯、东侧道路排水沟清淤等。4.赤土弱电缆化工程:赤土村两条主干道,三条支路弱电和缆化工程。

  责任单位:东孚街道

  2.创建县城品质提升样板

  工作任务:霞阳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工作内容:主要推进三个工程,分别为:1.霞阳社区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对霞阳社区进村主干道进行外立面综合整治。2.霞阳夜市改造提升工程:对原小商品市场改造提升成夜市。3.霞阳商业街及环境整治工程:对霞阳社区进村主干道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商业氛围。

  责任单位:新阳街道

  3.创建花漾街区建设样板

  工作任务:翁角路(霞光路-霞美路)北侧绿化提升工程。

  工作内容:项目位于翁角路北侧,东起霞光路,西至霞美路,拟对北侧道路退线绿地进行绿化景观提升,新建园路、休闲广场、廊架等,配套绿化种植、浇灌系统及夜景照明。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空间。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城建集团园林公司

  4.创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

  工作任务:灌新路(新阳大道-芸美路)两侧边分带绿化工程。

  工作内容:项目位于灌新路东、西两侧,北起芸美路,南至新阳大道。拟对道路两侧退线绿地进行绿化景观建设,新建园路、休闲广场、廊架等,配套绿化种植、浇灌系统及夜景照明。

  责任单位:区马指、城建集团园林公司

  5.创建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

  工作任务:海沧南部第1、2单元道路、住宅正本清源改造工程。

  工作内容:重点推进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道路正本清源改造工程、海沧区南部第1单元住宅小区正本清源改造工程、海沧区南部第2单元道路正本清源改造工程、海沧区南部第2单元住宅小区正本清源改造工程,完成海沧南部建成区5.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雨污分流改造。

  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

  6.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

  工作任务:嵩屿路、嵩屿中路、滨湖路(滨湖北二路至兴港路)、湖岸南路、湖岸南二路样板项目。

  工作内容:嵩屿路、嵩屿中路、滨湖路(滨湖北二路至兴港路)、湖岸南路、湖岸南二路样板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城建集团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海沧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由投资区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游文昌任组长;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品质提升工作组,其中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黄书枚任组长,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区建设与交通局,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由区政府副区长蔡德进任组长,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明确固定成员,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区、街道两级联动和部门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跟踪指导,深化协调服务,及时破解项目落地与建设过程相关问题。

  (三)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土地房屋征收、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四)强化资金保障。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及政策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完善银政企对接长效机制。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

  (五)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节点、最新进展、工作成效和部门涌现出的亮点举措、先进典型,通过在“今日海沧”、海沧电视台等媒体平台专题报道,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海沧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海沧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游文昌(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书枚(区政府副区长)

  蔡德进(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朱校园(区政府办主任)

  黄朱国(区效能办副主任)

  叶伟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非公工委副书记)

  杨继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侨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建平(区委台港澳办主任)

  何  岚(区委文明办主任)

  简永丰(区发改局局长)

  田云慧(区教育局局长)

  朱  勇(区工信局局长)

  杨  文(区财政局局长)

  褚庭娟(区人社局局长)

  林升政(区建设与交通局局长)

  廖传锟(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绍华(区文旅局局长)

  颜丽珍(区卫健局局长)

  汤锦辉(区应急局局长)

  杜武池(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淑芳(区审批管理局局长)

  林顺植(海沧街道办主任)

  罗丽萍(新阳街道办主任)

  江  帅(嵩屿街道办主任)

  王继东(东孚街道办主任)

  陈碧南(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董 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英(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局长)

  刘凯华(海沧生态环境局局长)

  苏雪源(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集海客服分中心主任)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两个工作组,其中:

  (一)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各单位分管副职领导)

  组  长:黄书枚(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升政(区建设与交通局局长)

  黄剑敏(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黄朱国(区效能办副主任)

  叶伟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非公工委副书记)

  杨继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侨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祝婷(区发改局副局长)

  韩继财(区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刘俊杰(区工信局四级调研)

  杨  文(区财政局局长)

  黄逸平(区人社局副局长)

  林向前(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

  叶伟昭(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  涛(区文旅局副局长)

  甘  伟(区卫健局副局长)

  项达志(区应急局副局长)

  周沙鹅(区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王淑芳(区审批管理局局长)

  彭文斌(海沧街道二级调研员)

  陈  勇(新阳街道办副主任)

  林振祥(嵩屿街道四级调研员)

  苏建成(东孚街道四级调研员)

  陈碧南(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志强(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蔡冠青(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副局长)

  王朝阳(海沧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航宇(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集海客服分中心三级职员、工会主席)

  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建设与交通局,各成员单位明确固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与交通局局长林升政兼任。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工作组作出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开展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踪推进项目实施,了解掌握各街道各单位动态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检查指导各街道、各单位城市建设,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做好总结报告。

  (二)区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各单位分管副职领导)

  组  长:蔡德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廖传锟(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贾振彪(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

  黄剑敏(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黄朱国(区效能办副主任)

  叶伟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非公工委副书记)

  杨继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  岚(区委文明办主任)

  蔡立毅(区委台港澳办四级调研员)

  陈碧南(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林跃龙(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祝婷(区发改局副局长)

  叶伟昭(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继财(区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刘俊杰(区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李碧莲(区城管局环卫中心主任)

  黄逸平(区人社局副局长)

  曾  涛(区文旅局副局长)

  甘  伟(区卫健局副局长)

  汤锦辉(区应急局局长)

  王淑芳(区审批管理局副局长)

  蔡冠青(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副局长)

  曾群华(海沧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志强(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文斌(海沧街道办二级调研员)

  叶智圣(新阳街道办副主任)

  王永轩(嵩屿街道办副主任)

  苏建成(东孚街道办调研员)

  郭航宇(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集海客服分中心三级职员、工会主席)

  林培勋(城建集团副总经理)

  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各成员单位明确固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廖传锟兼任。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工作组作出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区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开展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跟踪推进项目实施,了解掌握各街道各单位动态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检查指导各街道、各单位农村建设,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做好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和两个工作组成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