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9-04-2014-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4〕6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9-23
- 内容概述:关于建立街镇经济考核指标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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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与企业共谋发展,拟建立各街镇企业服务工作及考核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由经贸局、投促局、统计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不搞平衡的原则,牵头对各街镇每月工业经济、商贸经济、工业固投、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开展指导及考评。
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企业服务工作,通过整合财经办、经济服务中心、企业(招商)服务公司等经济服务部门加强经济(企业)服务工作,建立服务机制,利用基层工作优势,抓好工业、商贸、招商“五盯五促”工作。
(二)建立例会制度。
各街镇分管经济领导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街镇企业协调例会,主要布置征拆、工业、商贸、招商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等相关问题,形成会议材料报区相关部门及区领导。遇街镇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和建议,梳理后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定时报送情况。
每月25日前上报街镇本辖区工业产值、工业固投、社零、招商引资的当月摸底完成情况,每年11月20日前上报街镇本辖区工业产值、工业固投、社零、招商引资的下一年度摸底情况。
(四)每月通报成效。
对各街镇企业服务工作成效,由经贸局、投促局、统计局按月予以通报。
三、服务事项
(一)项目前期服务事项
1.主办。做好企业落地工作,包括征拆(含周边配套)、企业工商注册,协调企业与当地村民关系,制止地块复耕及挡工等情况。
2.协办。协助区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办理相关前期开工手续(包括立项手续、环评、安评、方案设计、施工图、水电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以及协调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
(二)项目投资及建设服务事项
1.主办。梳理辖区内各企业设备技改情况,摸清投资计划、进展等信息,及时将情况反馈经贸局、统计局。
2.协办。梳理辖区内各前期项目、在建项目,督促项目加快进度,同时协助对各固投项目进行摸底、调度。
(三)生产经营服务事项
1.主办。一是做好辖区规(限)上工业、商贸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发展状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帮助本辖区企业保持稳定发展,完成本辖区工业、商贸、招商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全区工作部署,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每月工业产值、工业固投、社零指标的落实工作;三是负责对接企业,通过网格化管理,做好企业招工、员工生活服务、子女教育、维稳等相关事宜。
2.协办。一是配合做好辖区企业信息、运行调研、发展状况等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普查;二是配合做好我区企业扶持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兑现工作;三是配合做好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四是配合做好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的摸底调查工作。
(四)下放给街镇的事项
由各街镇负责对盘活空置厂房、商务大厦入驻企业扶持政策的兑现进行初审。
四、考核指标
满分100分,其中指标考核占比60%,纠纷解决情况占比18%,服务情况占比12%,创新情况占比10%。
(一)工业产值、工业固投、社零、招商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根据每年下达各镇(街)的指标情况,考核完成率(40分);二是是否按月上报相关经济指标摸底情况(10分);三是是否配合经贸局、统计局完成指标统计指导调度工作(10分)。
(二)纠纷解决情况。一是项目村民挡工发生率(6分);二是企业与员工纠纷处理是否及时(6分);三是是否主动帮助协调解决辖区企业存在问题(6分)。
(三)服务情况。一是是否通过网格化服务,及时协调辖区企业需帮助处理的问题(6分);二是是否按时按量完成盘活空置厂房、商务大厦入驻企业等扶持政策兑现的初审工作(6分)。
(四)创新情况。一是年终考核中被评为年度优胜的街镇可加分(5分);二是在工作中提出新办法、新思路,并被推广至我区其他街镇的可加分(5分)。
五、组织实施
(一)突出实绩考评。
考核以客观数据和实绩为主,突出过程管理,做到日常督查与月度、季度、年度考评相结合。各街镇在互学互比中获奖,由区委、区政府予以通报表彰。获得优胜的街镇,给予适当奖励。
(二)突出提醒机制。
经贸局负责结合“三三制”工作,对各街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掌握动态,实行评估。对工作推进较慢、进展不够理想的指标或项目,按照程度,分阶段通过口头、书面或在例会上点名等方式进行适当提醒。
(三)突出工作纪律。
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标准,按规定报送各种数据、材料,不得瞒报、漏报或虚报。弄虚作假经查实的,予以扣除所有得分,取消评优资格,并在例会上点名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