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检查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办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现根据海沧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沧区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语委〔2005〕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办《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实施方案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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