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9-02-2011-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1〕4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6-01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开展镇(街)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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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镇(街)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区政府制定了《厦门市海沧区开展镇(街)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网格化管理是防止镇(街)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镇(街)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镇(街)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方案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到位。消防大队和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全面提升基层抗御火灾能力。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厦门市海沧区开展镇(街)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11〕52号),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为手段,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整合镇(街)消防监管力量,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镇(街)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巩固2009年全市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现场会以来的工作成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新奎(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叶通水(区安监局局长)
卢学艺(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思成(海沧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郑榕平(区监察局局长)
王 斌(区工商局局长)
李龙甲(东孚镇政府镇长)
林天德(海沧街道办事处主任)
康清江(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海沧公安消防大队。
主 任:陈思成(海沧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陈海建(东孚镇政府党委委员)
王跃进(海沧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简永丰(新阳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成 员:赖大庆(区政府办法制科科长)
蔡立峰(海沧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马 凯(海沧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廖志福(海沧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叶一帆(海沧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童心悦(海沧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三、实施要点
(一)网格化管理的涵义。网格化管理是将镇(街)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消防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以网格为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消防管理网络。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一是构建镇(街)级“大网格”。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行政副职为副组长,综治、工商、安监、派出所等多种机构以及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镇(街)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二是构建社区和行政村级“中网格”。以辖区社区或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建立镇(街)主要领导分包社区或行政村的消防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三是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在每个社区或行政村中,以辖区主要道路、居民楼、村民组为单元,划分为若干责任片区,形成“小网格”,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落实督促整改工作。
镇(街)应加强对网格内的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社会单位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及“四个能力”建设、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三合一”场所专项治理、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力量开办的学校及幼儿园、私房出租屋作为工作的重点,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出租房屋、废品收购站点、小型经营场所等消防安全的各种规范,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失控漏管。
(三)网格化管理制度
1.奖惩制度。把镇(街)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管理,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镇(街)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评先评奖;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隐患排查制度。各网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针对重点行业和区域,安监站、公安派出所组织每周一查,辖区内“城中村”的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均要纳入监管范围。
3.部门联动制度。镇(街)每季度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通报检查情况,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区政府依法处理。对检查后没有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进行移交,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对移交的隐患单位进行依法处理。实行消防大队联系镇(街)工作制度,定期指导工作开展。
4.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大队每半年对镇(街)安监员和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切实提高其排查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各镇(街)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广泛动员各基层组织和消防志愿者走街串户,深入社区、农村居民家庭,面对面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和火灾高发时期,适时开展针对性宣传。
5.群防群治制度。充分整合安监站、公安派出所和社会综治等消防监管力量,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示范(5月底至7月15日)
主要任务: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和达标验收标准,在新阳街道、海沧街道的未来海岸社区开展网格化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点解决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防灭火能力不强等问题,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时间安排:6月上旬分别在新阳街道和海沧街道召开动员会;6月中下旬对照验收标准落实各项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7月上旬组织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并参加市公安消防支队召开的现场会,参与观摩交流。
(二)全面推广阶段(7月中旬至年底)。
确保9月底前30%的村(居)实行网格化管理,年底前50%以上的村(居)实行网格化管理。
附件:海沧区镇(街) “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达标验收标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