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2-00-2022-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22〕1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6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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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家、省、市村务、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闽委组通〔202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厦委组〔2020〕34号)、《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办法十八条》(厦委组〔2018〕1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沧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对村务财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是实施村务财务公开的主体,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实施村务财务公开的第一负责人。“村改居”社区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公开内容
凡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事项,以及《海沧区村务财务公开目录》(见附件)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事项,都要进行公开(政策法规要求保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及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
2.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班子成员以及村财务人员、村民小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等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罢免;
3.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宅基地安排、报批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4.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建设方案,村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及收益的使用,数额较大的财务开支;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改制方案;
6.村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和建设承包方案;
7.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9.社会治安、宗教事务管理;
10.村民小组的重大事务;
11.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各村(居)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财务公开内容。
(二)创新公开方式
各村(居)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村务财务公开的方式,健全和创新村务财务公开渠道。
1.基本公开方式。固定公开栏作为村务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应设在群众聚居、方便观看的地方,做到牢固、整洁、防雨、美观,并安排专人管护。
2.会议公开方式。依托各村(居)设立的民主议事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员活动室等场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情直通车等形式,作为村务财务公开的主要渠道。
3.媒体公开方式。探索创新村务财务公开新途径,推动村务财务公开向现代媒体公开延伸。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以及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村务财务,也可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线上会议、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方式进行公开,但不能取代固定公开栏。
(三)规范公开时间
1.时间要求。村务财务应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办事的结果规范公开时间。除涉及需长期公开的事项外,按照下列时间要求统一公开村务财务:
(1)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
(2)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
(3)涉及村民利益重大事项、村民反映强烈事项以及各种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随时公开。
2.时长要求。公开时间不少于15天。上级对公开时间有时限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设定每季度首月15日或每月15日为“集中公开日”,公布上季度(上个月)村务财务情况。
(四)严格公开程序
村务财务公开应按照“提出→审核→公开→答复→建档”的基本程序进行。
1.提出。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3.公开。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向村民及时公布。
4.答复。村民对公布的村务财务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向村民委员会询问或者提出意见,也可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村民委员会作出解答,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作出答复。
5.建档。认真做好村务财务公开有关资料收集归档。
(五)加强公开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围绕村务财务活动开展监督工作,重点对村级事务按月公开、重大事项即时公开和村级财务按月逐笔流水账式公开等工作,以及公开内容、时间、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村务财务公开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财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三、组织领导
加强和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是巩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对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切实履行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职责。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落细落实具体工作要求;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的指导和督促,加强与组织、宣传、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村务财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海沧区村务财务公开目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