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1-14 11: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信息公开有关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555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预防公共安全领域突发事件发生,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5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为9条 ,主要包括应急处置、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内容;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47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优化人员结构,明确由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公示内容、格式按照系统要求,并确保公示至相应栏目,方便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本单位无政务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我局为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不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紧盯信息公示完成情况、信息内容,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通过自查整改,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容符合要求,未发现文字错误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标准要求,信息公开总体有序推进,但信息公开质量仍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网站栏目更新频率和公开信息数量还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平,增加网站各栏目的更新次数,充分运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将信息传递给广大群众;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及时了解公众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信息的需求,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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