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海沧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18]6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2018年,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进行规范,明确需要保密(内部)文件及议定事项外应均要及时公开,公开数量明显增加;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提高群众知晓率。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我局全面清理整合本部门权责清单,适时调整具体权责事项清单,并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今年先后5次对具体权责事项清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开。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我局共承办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件3项(其中一项重要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件5项。目前,所承办的建议件和提案件均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且已办结。对办理结果我局将择机择项适时予以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及时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今年先后共公开5条(次)随机抽查事项。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于2018年8月27日在海沧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发改局(含局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及时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项目批准,及时公开。截止今年11月30日,共公开185个立项批复项目。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了网上审批、智能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APP、12345 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减少群众办事材料的递交,优化了办事流程,全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所有审批事项证照均上传厦门市四电子证照共享库管理平台,实现了数据的共享。对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也改由共享平台共享,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审批事项在综合窗口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25.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照、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26.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和完善了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2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审批事项办事服务信息准确规范,收件严格按照事项材料收取,不存在多收件和要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34.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福建省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要求,今年截止到11月30日到,共受理市民在线诉求、咨询求助件89件,并全部落实办结、建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37.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今年共办理信息公开事项6项。
3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表,严把审批权限,确保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