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20-11-30 16:42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海沧投资区管委会、海沧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将截至2020年8月31日以管委会、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的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凡已废止和失效的区政府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注:由于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流程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我区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信息)
附件:1.海沧管委会、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30件)
2.海沧管委会、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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