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202-01-00-2024-012
- 备注/文号:厦海新街办〔2024〕26号
- 发布机构:新阳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3
- 内容概述: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相关业务口、各村(居):
按照中央纪委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开展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关于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3日
关于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
为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维护好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按照中央纪委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开展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抓整治、促提升、建长效,结合近几年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深化省委、市委、区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形成民生治理品牌。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住宅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银行账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住宅物业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纠正和查处侵占业主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消除公共收益管理中不透明、不规范现象,实现住宅小区财务账目更加明晰准确、业主表决更加合法合规、开支使用更加规范合理、公示公开更加及时全面,相关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物业服务管理提质增效,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整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治内容
(一)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形式公开、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明晰、不具体、缺项漏项;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资金去向、用向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缺项漏项;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项目不规范等问题。
(二)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住宅物业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原有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等问题。
(三)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资金转存不规范。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合公共收益审计问题;提供账目资料不明晰、不齐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未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有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四)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摊水电费违规使用和分摊、公示缺失。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依约使用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未依法依约分摊公共水电费;未依法依约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等信息。
(五)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居民委员会调处公共收益等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够;业委会监督公共收益等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责任分工
成立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利益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细化整治工作举措,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建设口负责牵头推进整治工作,联合有关业务口、各居委会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及时部署、宣传、推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检查、抽查、督导等方式强化公共收益等监管,及时约谈管理不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联合相关业务口、各居委会负责公共收益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公共收益等管理行为,督促业委会履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调处矛盾纠纷。
社建办负责公共收益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设立、换届选举,督促业委会规范公共收益等管理行为,督促业委会履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
新阳街道城管办、综合执法队、安监站业务口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依法依规移送、处置物业服务企业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等行为。
各居委会负责公共收益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设立、换届选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规范公共收益等管理行为,督促业委会履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调处矛盾纠纷。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规范管理。建设口、各居委会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细项,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设公共收益银行账户,进行专户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公示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等信息;加强对擅自侵占住宅物业小区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等行为的监管。
(二)开展全面核查。建设口要将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整治情况列入日常检查及月度抽查,保证抽查核实力度不减。各相关业务口、各居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配合审计不到位、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各相关业务口之间要强化沟通协调,形成高效的监管网络,定期会商协同督导推进,监督提升整治质效。
(三)完善自治监督。社建办要推动住宅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业委会履职负面清单,指导业委会规范化建设。以成立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换届为契机,推动业委会表决通过统一代理记账制度。引导业委会尽职履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充分发挥业主的自治监管作用。对业委会拒不公开、公示相关情况的,社建办要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业委会限期改正。
(四)推动协调化解。各业务口要坚持开门整治、畅通反映渠道,对信访、12345便民热线投诉、负面舆情等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由建设口、居委会党组织牵头与各相关业务口协调联动,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对存在问题实行闭环销号,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事项,及时报送线索。
(五)推动示范引领。围绕“抓整治、促提升、建长效”的工作安排,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打造住宅物业小区整治示范项目,强化整治对物业管理的引领和提升作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等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全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提升,培育不少于1个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
(六)重视整治宣传。各业务口、各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力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社会公众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六、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 5 月 15日前)
建设口联合区社建办、城管办、安监站等相关业务口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治目标、整治内容、责任分工、整治措施、进度安排、工作要求以及工作任务清单,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底前)
建设口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前几年整治基础上,对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和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自查,形成自查自纠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要于5月28日前将自查结果抄送新阳街道办事处,并在“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以及住宅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0日,还可通过微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三)初步核查阶段(2024年6月底前)
新阳街道建设口要对照整治内容,结合前几年物业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业主投诉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核实,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新阳街道要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存在问题进一步核实(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配合),并于6月7日前报送至区建交局。
(四)检查督导阶段(2024年9月底前)
区建交局联合协同部门对各街道办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抽查核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各相关部门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开展抽查核实,并将检查结果报送整治工作专班。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0月底前)
要及时梳理总结各部门整治做法、成效、亮点,培育打造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通报整治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制定或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公共收益等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健全,措施有力。整治工作专班要深刻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实专班力量,把物业“点题整治”项目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要定期组织研究整治工作,认真调度指挥,统筹协调推进,强化各业务口协作,狠抓落实,结合我街道实际,梳理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工作目标,取得实效。
(二)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整治工作专班要建立完善定期会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通报进展,受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各业务口要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社建办应指导居(村)委会推进业委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导,跟踪问效。整治工作专班要建立督促指导、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推动,对推动整治工作推进较慢、不见实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函,强化督促提醒、约谈,并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汇报。
(四)严守规范,搞好服务。建设口要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开展整治宣传,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行业行为。
(五)信息畅通,报送及时。各相关业务口每月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整治工作专班,整治工作专班于每月20日前将问题(线索)台账、工作台账、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报送区整治工作专班(区建交局);2024年9月3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开展验收评价。
附件:1.区、街(镇)工作任务清单
2.新阳街道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