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8-01-01-2022-011
  • 备注/文号:厦海农规〔2022〕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8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乡镇船舶清退暨“三无”船舶整治经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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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是
  • 有效性:有效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乡镇船舶清退暨“三无”船舶整治经费标准的通知 | AI阅读
来源:海沧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9-2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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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

  根据《厦门市海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厦门市“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管办〔2022〕1号)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2022年乡镇船舶清退暨“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22〕27号)文件精神,参照我区以往“三无”船舶整治做法,现明确本次乡镇船舶清退暨“三无”船舶整治费用标准。具体如下:

  一、乡镇船舶清退补助标准

  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清退乡镇船舶进行船体现状价值评估,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助。

  二、“三无”船舶整治奖励标准

  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整治“三无”船舶进行船体现状价值咨询评估,按照咨询评估价的80%进行奖励。

  三、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转运至拆解场地费用

  街道根据实际发生额向区政府申请拨付至拆解单位。

  四、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拆解费标准

  1.10米(不含)以下1000元/艘;

  2.10米—15米(不含)2000元/艘;

  3.15米及以上5000元/艘;

  4.水泥船、铁船等拆解难度较大船舶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本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由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