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3-01-2016-007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6〕6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04
  • 内容概述:关于海沧区推进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海沧区推进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8-04 11:32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沧区推进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海沧区推进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4〕4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4〕29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18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权责清单全覆盖,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全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明确街道办事处权力和责任范围,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为推进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权责法定。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为依据,确定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二)坚持权责健全。对照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逐一明确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其他有关事项以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确保不遗漏;进一步理顺区与街道权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

  (三)坚持权责公开。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要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现有权责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按照法定职责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委托、下放或交办等事项,全面梳理具体权力事项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主要包括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其他权责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有关精神,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之外的其他事项,如规划编制、指导协调、信访受理、内部审批等,列为其他权责事项。根据梳理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其他权责事项,编制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列明权责事项名称(包括子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及调整意见等内容。

  (二)调整优化权责事项。在全面梳理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现有权责事项逐项提出取消、保留或调整意见。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予以取消。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积极推进区政府简政放权,对方便基层群众办理且街道办事处具备承接能力的事项,可下放或委托街道办事处办理。

  (三)规范权力运行和加强监管。经审核确认的权责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街道网站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依托网上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纳入网上办事大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街道对取消、转移、整合和保留的权力事项,要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权力清单就是责任清单,违规行使或者不当行使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清理。各街道参照省审改办下发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操作说明》及范本,分类填写《海沧区XX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有关表格(附件1、2),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包括权责事项清理规范情况、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区审改办。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权责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完成时间:2016年9月10日。

  (二)集中审核。区审改办对各清理单位报送的权责事项进行初审后,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审核,在此基础上报区法制办审查,同时征求区直部门等相关方面意见,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完成时间:2016年9月20日。

  (三)反馈调整。区审改办将审核的结果和清理规范意见反馈各街道,各街道对反馈的重点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对需进一步调整的权责事项在深入研究后,及时调整、补充,必要的作专题说明,再次报区审改办,基本完成《海沧区XX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四)公布运行。经审核论证和核实的各街道权责清单,按程序报区政府研究审定后,对外公布实施。各街道按照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法律责任,并逐步纳入网上平台运行管理。完成时间:2016年10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街道、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按时高质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要求严、任务重、环节多,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尽心履职,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各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明确相关科室及人员,填报《海沧区XX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联络人员名单》(附件3),于8月10日前报区审改办(联系人: 李萱,联系电话:6089293;黄杏芳,联系电话:6803159)。海沧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审改办要加强对各街道权责事项清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区法制办要加强对权责事项合法性审查。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指导各街道梳理明确取消、调整、委托、下放等相关事项,确保不出纰漏。

  (三)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权责清单的审核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各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尽心履职,加强对街道权责清单审核工作的组织,制定审核流程,明确审核标准,统一审核口径,提高审核质量。要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和推动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加强上下联动,认真研究职责承接和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是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列入区级政府、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区效能督查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到期未填报权责清单清理意见的单位进行督办。区审改办要加强对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保留的权责事项的监管,对已经调整的职能,防止变相上收,防止履行职能不到位。

  (区审改办联系人:李萱,联系电话:6089293;黄杏芳,联系电话:6803159) 

  附件:1.海沧区XX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操作说明

      3.海沧区XX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