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委办 [2019]11号)、《中共厦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海沧区党政群人大政协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厦委编办[2019]135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是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农业、农村、渔业、林业、水利管理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厦门市海沧区水利局牌子。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沧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8〕51 号)和《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委办〔2019〕11 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厦门市海沧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