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2-01-2018-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8〕28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30
  • 内容概述:关于办理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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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办理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3-3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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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今年区“两会”期间,新一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中心群策群力,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经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常委会研究,决定转交区政府承办的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52件(其中重要建议8件)、政协提案125件(其中重点提案4件)。

  为做好办理工作,现将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交办,并就如何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在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上走前列、作示范,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政府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协调会上,对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在“阅研理解、深入调研、办理时限、方法创新、督办落实”等方面下功夫,真正做到用心办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做到高度重视,任务落实,务求“真办理、真满意”。各承办单位领导责任要到位,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经办人员,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主持办理,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具体抓落实。对重要建议和重点提案,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加强办理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办理方式和手段,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踪督办机制,积极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办理结果、拟复意见要严格把关,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三、加强沟通,注重实效

  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开门办理、做到调研在先、沟通在先。通过电话联系、“请进来”座谈、“走上门”谈访、现场办理等形式,邀请代表、委员一同参与建议、提案的办理,主动加强和代表、委员的协调和沟通,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的意图,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有联系”、“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不仅要“人来人往”,还要“常来常往”,找准问题切入点,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有条件解决的务必尽快解决;对于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当列入工作计划,在计划期限之内解决;对于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者受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向代表、委员如实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属于上级有关机关或者组织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在明确结果后立即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办理过程中,代表、委员“沟通率”、“见面率”、“满意率”要达到100%。同时,要注重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沟通情况,取得帮助支持。

  四、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加强联系配合,承办单位应主动牵头,联系会办单位,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的办法,会办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承办单位,通力合作,在接到建议、提案30日内将会办意见报送给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做好意见汇总和答复工作。对确需提交区政府研究或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出面协调的,承办单位要及时上报,并根据研究意见办理答复。

  五、突出重点,紧密督查

  区政府办要积极与各承办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实时掌握办理工作动态,主动靠前指导,及时解决处理出现的问题,协调推进办理工作。各办理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督查内容,通过“五个强化督办”,即强化规范督办、重点督办、全程督办、多样督办、联动督办等措施,掌握办复进度,督促办理质量,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按期完成。一是加大督办频次。区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将建立经常性协调督办机制及季度会商制度,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全程跟踪督办,并于办理过程中组织联合检查工作,通报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针对重要建议,承办单位需每个月梳理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形成办理进展情况报告报送区人大办,区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听取关于重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针对其他人大建议,各承办单位需每两个月报送建议进展情况,区政府办将进行汇总后上报区人大办。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办落实。二是创新督办模式,持续跟踪督办。请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特别是重要建议、重点提案的承办单位,注意过程性材料的留存工作,例如区政府领导针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研究、视察调研的会议纪要或现场照片,主动走访代表的现场照片等。各承办单位应及时、主动报送区政府办,区政府办将定期汇总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大办、区政协提案委。

  六、规范办理流程

  (一)交办

  1.承办单位要按照区人大建议、区政协提案交办通知要求,及时签收和下载办理任务分解表及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内容。

  2.各承办单位应认真梳理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抓紧办理,除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分管领导变动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再予以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则由原承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及建议,由区政府办审查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调整,同时抄送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二)时限

  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日”为2018年3月30日。

  建议、提案会办单位原则于4月29日前(办理期限30天)将会办意见反馈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办理期限3个月)将答复意见与代表、委员沟通并反馈至区政府办。

  (三)办理原则

  1.有条件解决的及被确定为重点解决的务必尽快解决。

  2.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当列入工作计划,在计划期限之内解决。

  3.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者受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向代表、委员如实说明情况。

  4.属于上级有关机关或者组织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在明确结果后立即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

  (四)答复

  1.建议、提案的答复要有问必答,行文规范。各承办单位要以“工匠精神”抓好复文的规范化工作,针对建议、提案内容精准研究、精准办理、精准答复,要摒弃空话套话或以工作总结代替办理情况答复,并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行文。

  2.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答复,答复内容涉及多部门的,承办单位应综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进行答复,力求完整。行文时应立足全区的角度答复代表、委员。答复函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经单位负责人签署,由各承办单位正式发函答复。

  3.正式发文答复函经承办单位加盖公章后寄送代表、委员。同时,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函同步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需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五)办复

  1.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要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答复,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不能按期答复的,承办单位必须报区人大办、政府办、政协提案委同意,并向代表或委员说明情况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2.承办单位答复时,须认真填写办理情况表(单位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和各单位正式发文答复函(需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区政府办,并附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办理意见征询表》,答复函中有让代表、委员签署意见情况的,附代表、委员意见。

  3.填写办理情况表注意事项:在表中写明与代表、委员沟通的有关情况;并按照ABCD分类,在“办理情况表”右上角注明类别。

  A: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指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指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只能以后研究解决;

  D:所提建议只能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

  4.办理总结: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各单位应于10日内将办理情况总结,报送区政府办(纸质件加盖公章寄送,电子文档同时发送);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办理成效、吸收采纳情况、经验做法、不足之处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六)“不满意件”续办

  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的“不满意件”,承办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当面沟通,共同调研等方式,主动与代表、委员交换意见,重新办理,并将重新办理情况在1个月内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同时,抄送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提案委。

  (七)B类件“二次办理”

  建议、提案办复后,各承办单位要对列入计划的B类办件进行跟踪办理,直至问题解决,及时做好回访、二次答复工作;对于2017年列入计划解决的41件建议、17件提案也要抓紧办理,并于10月底前将建议、提案的最新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办。

  联系人:

  冉晏青(区人大办),电话:6589357、13950045489;

  王玲玲(区政府办),电话:6089105、15280210863;

  廖艺聪(区政协提案委),电话:6589382、18965196218。

  附件:1.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和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单位

  2.建议、提案答复格式范本

  3.海沧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重要建议任务分解表

  4.海沧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任务分解表

  5.海沧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任务分解表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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